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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1-06   审核人:   (阅读)

各相关学院: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每项课题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3)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申请结项,著作类成果须已经出版,论文类成果须正式发表(基本要求为五篇以上且至少有两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四、申报要求

  1、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自行注册用户,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填表。《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请各学院将申报书汇总排序后将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一份,于2015年3月2日前交科技处科研管理科。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86173054

                                                                                                                              科技处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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