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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
2018-10-09   审核人:   (阅读)

处长1人、副处长2人

                           

                             岗位职责

处长职责:

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全校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主持全处工作,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年度总结及有关重要报告的审核;部门工作制度的审核和具体工作的开展;校内各部门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下属的廉政建设工作,完成上级、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职责:

1. 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

2. 管理学校科研项目合同的签订及登记工作;

3. 协助处长做好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的管理工作;

4. 负责编制年度科技计划和年终科技目标考核工作;

5. 负责组织科研成果鉴定、验收、结题;

6. 负责GF(国防科学技术报告)的管理工作;

7. 负责下属的廉政建设工作;

8. 完成上级、学校及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职责:

1. 负责组织各类科技成果推广及转化工作;

2. 负责学会和学术团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3. 负责组织学校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4. 负责组织专著基金的申报及审核管理;

5. 负责组织实施科研绩效的审核与管理工作;

6. 负责组织学校的各种科技奖励的申报、专利及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7. 负责科技统计的审核工作;

8. 协助领导负责军品科研项目保密条件建设工作;

9. 负责下属的廉政建设工作;

10. 完成上级、学校及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