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高教组办〔2013〕10号文件精神,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即日启动,为了做好我校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单位和推荐名额
每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经学校评选后择优报高教工委。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教学第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材料报送
2013年12月5日前,各推荐单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732892030@qq.com)。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各推荐单位提交评审情况报告1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3.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3位专家);
(4)科技成果简介材料(200字以内)1份;
(5)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1份;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二)推荐材料电子版包括:
1.《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
2.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文件名用本人姓名);
3.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200字以内);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
5.其他电子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 各单位要积极推荐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二) 获奖人员应积极配合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协宣调部)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进行统一宣传。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未央校区行政楼415室
电 话:029—86173055,18682935350
科技处
2013年11月4日
附件【附件1 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doc】
附件【附件2 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doc】
附件【附件3 陕西青年科 技奖推荐表.doc】
附件【附件4 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