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课题类别
一类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3)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申请结项,著作类成果须已经出版,论文类成果须正式发表(一类课题基本要求为五篇以上且至少有两篇在核心期刊发表,二类课题基本要求为两篇以上且至少有一篇在核心期刊发表),研究咨询报告须被实际应用部门(地市级或司局级以上)采纳,并有相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四、成果要求
1.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自行注册用户,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填表。《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请各学院将申报书汇总排序后将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一份,于2014年2月22日交科技处科研管理科。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