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陕哲社科﹝2014﹞01号)2014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相关单位请按以下安排积极申报:
一、申报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一般只规定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须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并选择以下15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
学科分类: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2、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3、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4、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新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请人须用计算机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将《申报书》一式一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学院盖章签字)及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于2014年5月19日前交科技处社科办。逾期申报及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