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国家和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的通知》(陕科政发〔2014〕51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2014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与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同步进行。2014年我省将评选产生省级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30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各3个。根据科技部对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的推荐要求,省科技厅将在省级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中择优推荐国家科技部。
各市科技局负责本市内组织推荐工作,国家级高新区负责高新区的组织推荐工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可直接组织申报,每个单位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得超过5人。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5月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3.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4.申报者认真填写《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并填写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并于2014年4月12日前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5.学校将根据有关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对象进行遴选,并在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对象和推荐人选。
6.最终入选人员由科技处授权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注册、申报。网上填报完成后,生成并打印非正式版推荐表(带水印),与附件证明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于2014年4月15日前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申报者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网站查看《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具体详情,网址:http://www.most.gov.cn。
联系人:于浩
联系电话:029-86173055 13110445510 18682935350
电子邮箱:732892030@qq.com.
科技处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