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现启动建立“高校科技成果库”, 并定期对外发布可转化科技成果。为了有效推动我校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现向各单位征集科技成果,征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征集范围及条件
本次征集的科技成果,包括近5年来,通过政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或自主投入研发形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通过第三方评价(含鉴定、验收、结题、评审、评估等),可供转化并能形成一定产出规模的新产品、新装备和新服务的科技成果。并且具有如下特点: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行业技术进步有导向和促进作用,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2.技术先进、成熟、适用,已通过第三方评价、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潜在经济、社会或环境效益显著;
3.产权明晰无争议,附加值高,预期投资效益好。
二、征集用途
省教育厅将对征集到的科技成果信息进行遴选,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陕西高校科研管理协会网站上定期发布。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科技成果征集工作,认真填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732892030@qq.com。
电话:86173055
科技处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