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
根据陕教技【2014】19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做好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现就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以学院为单位,认真组织申报。
一、推荐奖励范围
推荐奖励范围: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
二、奖励申报要求
(一)申报奖励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附件1)。
(二)被推荐成果完成人资格:按照《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凡我校的教师和科技人员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均可申报本奖励,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推荐材料中注明每位参加人员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员亲笔签名认可。每项被推荐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11人。
(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并且提供研究成果被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等证明,每项推荐成果的代表作不超过15篇。
(四)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推荐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并提供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五)软科学类: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六)以上各类申报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七)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
1、《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附件 1)填写完后,各推荐成果由所在学院初审,核实其真实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并填写奖励推荐项目学院推荐意见表(见附件 2),经科技处审核后方可正式打印。
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写《201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登记表》(见附件 3),登记表中的内容必须与推荐书中内容一致。主要完成人排序应经过充分协商,保证对项目作出主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的荣誉权。
3、请各学院务于2014年12月12日—14日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未央校区行政楼415室):
(1)成果推荐书、推荐项目登记表和学院推荐意见表的电子文档;
(2)每个成果的推荐书纸质件1式5份(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回);
(3)逾期不再受理,本次不受理个人申报;
4、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字迹清楚并与推荐书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装订后的推荐书不另加封面或塑料皮。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科技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李高宏
联系电话:029—86173055;13110445510。
科技处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