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校长科研基金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度和实施效果,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我校将对研制期满的和已经延期的校长科研基金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请承担校长科研基金项目的各学院做好相关的验收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9年~2013年期间立项的校长科研基金一般项目;2009年~2012年期间立项的校长科研基金重点项目。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文本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项目的完成情况、性能指标情况、预期成果、应用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人才的培养和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
三、组织形式
校长科研基金重点项目由科技处组织专家集中验收;校长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集中验收。
四、验收要求
1、校长科研基金项目验收过程,严格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校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学院将《西安工业大学校长科研基金结题验收计划表》于7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科技处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验收计划,监督指导验收工作。
3、逾期不能验收的校长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延期验收申请报告,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和延期原因,同时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报告并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科技处。
4、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照立项合同,审核校长科研基金项目的验收报告和研究成果,专家验收后加盖学院公章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材料纸质件用A4纸打印并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验收工作应于2015年12月1日前完成,具体的验收时间和方式由各学院确定,请各学院将验收后的校长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相关材料(西安工业大学校长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装订成册材料)及其电子版交科技处科研管理科(行政楼409室)备案,同时提交验收校长科研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
5、校长科研基金项目验收专家组原则上由5名以上单数的专家组成,1人担任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以及与验收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项目验收实行专家回避制度,项目成员不能作为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
6、论著成果应标注“西安工业大学校长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字样。
7、校长科研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验收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技处科研管理科。
五、验收材料
1、校长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
2、校长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研究成果及其复印件(项目技术总结报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专利(受理通知书、获权证书)、应用证明、论文收录及他引他引证明、其它);
4、经费使用情况表(重点项目提供);
5、收录论文全文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复印,其它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即可;
6、项目验收材料的校长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和研究成果及其复印件装订成册,校长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单独装订。
六、其它事项
对于在2009-2011年期间立项的校长科研基金项目,若2015年12月1日之前仍未完成验收,学校将终止项目合同,停止经费使用,收回结余经费用于支持新的项目研究,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校长科研基金项目。
附件:1、校长科研基金项目应结题项目清单
2、校长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校长科研基金结题(验收)计划表
4、校长科研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
5、校长科研基金重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6、校长科研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
联系人:赵萦 于浩
电 话:86173053 86173054
邮 箱:xatu86173054@163.com
科技处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