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6年碑林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征集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与碑林区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正式的合作协议、合同等;项目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能形成相关知识产权,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2)优先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负责的项目。
二、研究期限:2年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6.02.28将申报材料: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可行性报告、合作协议或合同,合作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依序简装成册(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处计划科(行政楼413);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发送至科技处邮箱xatu86173054@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计划科。
联系电话:86173054
联 系 人:王 刚 、马 贝
科技处
2016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