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15〕组字8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过陕西青年科技奖。
二、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根据相关要求,各学院择优推荐1-2名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本届青年科技奖获奖总人数不超过60名,并从其中推荐10名“陕西青年科技标兵”。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材料报送
2016年3月22日前,各学院将书面推荐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初审,初审合格后打印正式材料,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32892030@qq.com。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二)电子推荐材料包括:
1. 《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
2. 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照各一张(应为JPG格式);
3. 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 系 人:于浩 赵萦
联系电话:86173055
邮 箱:732892030@qq.com
科技处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