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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
2016-03-15   审核人: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政发〔2016〕32号)及《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陕科政发〔2013〕138号)文件精神,2016年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申报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月以后出生);

    4.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要求

    申报者需填写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见附件1)或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见附件2),由学院汇总后,将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3月28日前交科技处计划科(行政楼41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刚、马贝

联系电话:86173054

                                               科技处

                                           2016年03月15日

附件【附件1: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 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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