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教育厅2016年度项目批准通知已下达(项目清单见附件),现需项目负责人完成立项后续事宜:
1、请项目负责人参照《陕西省教育厅下发普通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合同书(责任书),并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2、因项目类别的不同,需要签订的合同格式有所不同,分别是:
a. 科学研究计划类项目—《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b. 重点科学研究计划类项目—《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
c. 服务地方科学研究计划类项目—《陕西省教育厅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合同书》
3、请各学院于6月27日(周一)将项目合同书(责任书)一式4份(A4双面打印)集中报送科技处计划科。
4、请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的结题要求(见附件9),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完成相关研究内容,按时结题。
科技处
2016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