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现已公布。请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认真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
一、填报流程: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8日16点;
2.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16点。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集中于2016年9月19日16点前将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确认亲笔签字)报送科技处(行政楼413),学校将统一盖章并邮寄自然科学基金委。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二、注意事项
1.对于有修改意见的项目,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
2.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马贝 联系电话:86173054
科技处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