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09-23   审核人:   (阅读)

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据陕教技办〔2016〕1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项目: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科研项目:以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为基础,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校长基金项目的资助。

 3.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专项科研项目。

 4.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不得申请2016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5.各类项目具体要求

  ⑴专项科研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1万元(人文社科类)和2万元(自然科学类),各单位申报限额见附件1。成果要求:核心期刊1篇,总数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

  ⑵重点科研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3万元(基地项目)和5万元(重点实验室项目),每个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成果要求:基地项目(核心期刊2篇,研究报告1份)、重点实验室项目(核心期刊3篇,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

  ⑶服务地方专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申报数量不限,既要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又要密切结合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要求做好查新工作(2016年查新)。

三、申报流程

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1.专项项目:自由申报,学院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系统在线填报。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和重点科研项目:直接系统在线填报。

3.系统在线填报时间截止2016年10月8日。

四、材料报送

1.专项项目:请各学院于2016年9月30日,将纸质申报材料1式5份(系统生成)、汇总表1份,集中报送科技处(行政楼413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服务地方专项和重点科研项目:请各学院于2016年10月10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系统生成)一式6份,汇总表1份,集中报送科技处(行政楼413室)。(注:服务地方专项应包含查新报告(2016年查新)、与企业合作协议及其他附件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  马贝

联系电话:86173054

                                                        科技处

                                                     2016年09月23日

附件【附件2:人文社科专项项目(模板).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6:服务地方专项(模板).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3:自然科学专项(模板).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5:重点实验室项目(模板).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7: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17年教育厅项目申报指标分配.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模板).zip已下载
版权所有©西安工业大学科技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邮编:710021
电话:029-86173055
邮箱:xatukyy@xa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