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类别
工业科技攻关项目、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和协同创新计划项目。
二、验收项目范围
1、截止2016年底执行期已满的项目;
2、已申请延长执行期到期的项目。
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三、项目验收要求
1、2014年度及之前立项的项目验收
(1)项目验收须按照附件中对应类别项目验收具体要求进行准备材料;
(2)验收材料要求:
a、验收申请表一式2份;
b、验收证书一式5份,其中表二和表五需填写完整,表四(经费决算表)需加盖财务章,表六需拟草验收意见;
c、验收资料一式2份,按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合同书复印件、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研究成果等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3)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5日。
验收材料暂不装订,待提交科技处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对应份数要求打印装订,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xatu86173054@163.com。
2、2015年度立项项目验收
(1)从2015年度开始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须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办理(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项目负责人登陆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填写科技报告并提交,科技报告经学校科技处和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验收申请书的填写工作。
(2)验收申请书须经学校科技处、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和计划处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根据系统设置的验收形式(函审或会议)进行技术验收(立项金额大于等于30万的项目,需要先进行财务验收,验收通过后再组织技术验收)。
(3)通过验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把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上传系统,由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和计划处对项目做出最后的验收审核。
(4)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最终完善验收证书并提交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和计划处审核,然后打印并提交系统生成正式的验收证书pdf文件。
(5)科技报告在线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5日。
协同创新计划项目不需要提交科技报告及验收申请,仅提交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即可。
2017年度计划验收项目数量相对较多,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积极实施,按要求及时提交验收材料。
联系人:王亚健、于浩
联系地点:行政楼409室
联系电话:86173053、86173055
科技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