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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2017-03-28   审核人: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技厅函[2017]3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已启动。为了做好我校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

1、4月7日前,请各学院统一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以便为您生成项目推荐号和校验码,申报网址为“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

2、4月21日前,请将成果登记电子版与纸件(一份)报送科技处,以便统一发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并返回成果登记号。申报项目必须按照《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请到http://www.cutech.edu.cn/cn/kjcg/A0104index_1.htm中查看成果登记方法;

3、4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提交,申报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手册》中各类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对于超页数申报的,一律不受理(申报者务必认真阅读《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2));

4、5月8日至12日,学校对拟推荐项目的项目简介、完成人及完成单位情况、客观评价、代表论文(知识产权)、推广应用情况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5、5月13日前,项目组打印推荐书正式版(含附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上报教育部。推荐书纸件2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5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国防专用项目须提供密级审定文件,其电子版推荐材料和成果登记,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联 系 人:于浩、王亚健

联系电话:86173055、86173053

邮箱地址:732892030@qq.com

联系地址:未央校区行政楼407室

 

附件【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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