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据陕教技办〔2017〕16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
3.重点科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专项科研项目。
3.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不得申请201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4.各类项目具体要求
⑴专项科研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1万元(人文社科类)和2万元(自然科学类),各单位申报限额见附件1。成果要求:核心期刊1篇,总数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
⑵重点科研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3万元(基地项目)、5万元(重点实验室项目),每个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成果要求:基地项目(核心期刊2篇,研究报告1份)、重点实验室项目(核心期刊3篇,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
2018年度重点科研计划项目里单设一批智库研究项目(我校限报2项)。项目申请者可结合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研究方向,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 从国家政策需求出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b. 以量化数据为基础,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c. 研究团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
d. 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已出版或已被采纳的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e. 此类项目申报采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形式,网上填报
⑶服务地方专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申报数量不限(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要求做好查新工作(2017年查新)。
三、申报流程
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1.专项项目:个人申报,学院评审,学校评审,经学院评审通过后的项目需完成系统在线填报。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和重点科研项目:直接系统在线填报。
3.系统在线填报时间截止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
4.学校审核时间截止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
四、材料报送
1.专项项目: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16日(星期一),将学院评审通过后的申报材料1式5份(系统生成)、汇总表1份报送科技处。
2.服务地方专项和重点科研项目: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20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系统生成)一式6份,汇总表1份。(注:服务地方专项应包含查新报告(2017年查新)、与企业合作协议及其他附件材料)报送科技处。
3.人文类专项和重点科研项目报送科技处413室,自然类专项和服务地方专项报送科技处417。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 马贝、赵萦
联系电话:86173054、86173214
科技处
2017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