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办发〔2018〕38号)、《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实施方案》和《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管理办法》,为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四)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二名)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技术服务关系,协助、指导和参与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可与企业联合申报。
三、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学院要结合本单位的人才培养工作,重点推荐有潜力的青年科技骨干。
(二)各学院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4月22日前将候选人汇总表和推荐材料《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项目科,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atu86173054@163.com。
联 系 人:王亚健、赵萦
联系电话:86173214
科技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