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18年度“西安之星”(科技领域)评选活动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从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取得突出成就的优秀科技人才均可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市科技发展水平,以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工作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承担省部级(含副省级)以上科研创新项目,并取得行业领先地位的科技成果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2.科学技术奖励获奖者,国家级主要完成人(前五名),省部级(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3.在自然科学研究或重大技术攻关中,获得自主创新重大成果或在同类学科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者;
4.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创新性贡献者,主持企业科技创新,对实现科技转移转化产业化,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三、评选要求和程序
1.推荐基本要求:坚持向科研一线、科技人才倾斜。各相关学院重点遴选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优秀科技人才,对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优先推荐。
2.各相关学院负责本学院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选后,推荐1名候选人报送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推荐2名候选人参与2018年度“西安之星”(科技领域)的评选活动。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西安之星”(科技领域)推荐表》一式五份,推荐表与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双面打印。
2. 推荐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以word格式发送至xatu86173054@163.com。
3.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5月28日。
联系人:王亚健 联系电话:86173214
科技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