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年度的校长基金结题与验收工作现已启动,请承担校长基金项目的各学院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校长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做好拟结题项目的结题材料审核及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6年及之前立项的校长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及之前立项的校长基金重点项目。
逾期不能结题验收的校长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验收申请报告,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和延期原因,并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科技处。
二、组织形式
校长基金重点项目由科技处组织专家集中验收;
校长基金一般项目由学院预审结题材料,科技处终审,并最终公布结果。
三、结题验收要求
1、以项目合同书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项目的完成情况、性能指标情况、预期成果、应用效果、人才的培养和以及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结题验收。
2、对该项目发表的论文、著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按规定进行标注(必须标有项目来源及编号)。研究成果必须有至少一篇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文章,无项目成员参与的成果不作为成果计算在内。会议论文必须有检索证明,且与结题简表中数据统计保持一致。
3、完成成果数量及水平至少等于合同书的预计成果,且研究内容相关。
4、结题验收材料按照《校长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校长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研究成果及其复印件》、《经费使用情况表》(重点项目提供)装订成册,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署名及编号需用彩笔标注。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按照结题验收要求审核材料后,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科技处417办公室。
2、对于在2015年之前立项的校长基金项目,若无特殊情况仍未能完成结题验收,学校将终止项目合同,停止经费使用,收回结余经费用于支持新的项目研究,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校长基金项目。
附件: 1、校长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校长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
3、校长基金重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联系人:赵萦
电 话:86173214
科技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