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各类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10号)文件精神,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现已启动,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集中受理研究期限至2017年12月到期的科研计划项目,包括自然科学专项(附件1)、人文社科专项及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附件2)、重点实验室和产业化项目(附件3)。2017年立项的专项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题。
二、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专项结题
1、项目结题程序:项目负责人登录结题系统填写结题信息,完成后提交结题申请并打印系统生成的结题申请书。
2、项目结题材料要求:结题申请书与立项责任书(复印件)简装成册,一式3份;项目研究报告、成果附件简装成册,一式1份。项目研究报告在系统“结题文档”一栏上传,所附论文(须有项目资助号,高水平论文必须附检索证明)、论著、专利等成果附件只需提交纸质材料。
3、项目结题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
三、产业化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
产业化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采用线下填写的方式进行,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验收证书及验收资料等材料,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4和附件5。请各相关学院务必于2018年9月20日17点之前将结题验收材料交至科技处。
自然科学专项结题、产业化项目和重点实验室项目验收事宜请联系项目科(行政楼417办公室,联系人:王亚健,电话:86173214)。
人文社科专项结题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办公室(行政楼413办公室,联系人:苗静,电话:86173054)。
科技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