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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8-10-26   审核人: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据陕教技办〔2018〕15号文件精神,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了做好我校2019年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

3.重点科研项目

(二)资助重点

1.优先推荐军民融合和兵器特色相关研究方向。

2.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3.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的项目;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2018年度以前已分配过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的人员在2019年项目申报时继续使用原有帐号和密码。今年首次申请人,由科技处分配帐号。
(一)专项科研项目
   1.专项项目继续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各单位申报限额见附件1。

2.项目申请人截止20181015日年龄小于35

3.资助额度:自然科学专项2万元人文社科专项1万元

4.预期成果要求: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研究报告1份

5.申请人下载附件填写《专项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学院,科研秘书对申报人资格审查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后,科研秘书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最终排序表(一式1份,需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会议纪要(一式1份,含电子版)上报科技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同时,学院评审通过的项目申请人于11月21日前登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经学校评审及系统审核通过的项目打印系统生成的正式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上报各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于11月25上午12点前报送科技处

(二)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

1.申报数量不限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

2.项目申请人截止20181015日年龄小于45

3.资助额度:10万元。

4.预期成果要求: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研究报告1份,其他成果;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要求,验收时须有合作企业应用证明。
5.申报程序:申请人于11月16日前登陆系统填写完成网报后(查新报告(6个月内)、合作协议等有关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打印生成项目申请书,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企业合作协议、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上报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于11月19日上午12点前报送科技处
(三)重点科研项目

1.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必须与平台的研究方向一致。陕西当代文学与艺术研究中心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陕西省特种加工重点实验室可申报3-5项,由基地或实验室列出推荐顺序光电子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限报1项,由协同创新中心评审后择优推荐。

2.截止20181015重点实验室、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0岁;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3.资助额度基地项目为3万元重点实验室项目5万元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60万元。

4.预期成果要求:1)基地项目核心期刊2篇,研究报告1份,研究目标明确2)重点实验室项目核心期刊3篇,研究报告1份,研究目标明确,其他技术指标和成果;(3)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核心至少3篇,其他技术指标和成果。其他成果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的前提下,请勿填写不切实际的成果数量和成果类别。
5.申报程序:申请人于11月16日前登陆系统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上报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于11月19日上午12点前报送科技处
三、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2.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前三人不得申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4.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不同来源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5.所有类别项目的研究期限均建议填写为2019年1月—2020年12月
此次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自然科学专项、产业化项目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科(行政楼417办公室,联系人:王亚健、刘创,电话:86173214)。

人文社科专项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事宜请联系科技处人文社科办公室(行政楼413办公室,联系人:苗静,电话:86173054)

                                  科技处
 2018年10月26

 

附件【附件1:2019年教育厅项目申报指标分配.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人文社科专项项目(模板).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3:自然科学专项(模板).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4: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模板).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5:重点实验室项目(模板).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6:服务地方专项(模板).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7: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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