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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西安十佳科技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2-28   审核人:   (阅读)

各有关学院:

根据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科协发《关于开展第二届“西安十佳科技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第二届“西安十佳科技人物” 评选活动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是第一动力”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爱国奋斗精神为主题,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建功立业新时代为目标,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凝聚力量。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从事科技研究、科技普及与推广、科技管理和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自主创业,并做出显著成绩且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的科技工作者。此次评选以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主。

 三、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或科普工作的主要完成人;

 2.承担具有先进水平的市级或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取得行业领先地位的科技成果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者;

 3.在自然科学研究或重大技术攻关中,获得自主创新重大成果或在同类学科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者;

 4.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有创新,对推动科学研究、技术进步、人才培养、成果产业化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推荐名额及获奖人数

    每个学院限推荐3名候选人,我校将择优推荐5名候选人参与此次评选活动,本届获奖人数共计10名。

、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被推荐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涉密推荐材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材料报送

    2019年3月8日前,各学院将评选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科。

   (一)书面材料包括:

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2.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被推荐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推荐单位骑缝章。

 (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1份;

 (2)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3)《候选人事迹摘要》1份;

 (4)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公开发表或他人引用的论文与论著主要页面、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转化情况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保密审查证明(如含涉密内容);

 (8)其他材料。

    (二)电子推荐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xatu86173054@163.com

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电子版

2.候选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5寸彩色工作照一张(照片电子版以“姓名+单位”命名,照片应为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3.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候选人事迹摘要》1份;

5.“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联系方式

    联 人:王亚健、刘创

联系电话:86173214

箱:xatu86173054@163.com

 

附件: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第二届)

      2.《候选人事迹摘要》

      3.第二届“西安十佳科技人物”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科技处

2019年228

 

附件【附件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候选人事迹摘要.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第二届西安十佳科技人物候选人情况一览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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