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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2018-2019年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2019-03-26   审核人:   (阅读)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发布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2018-2019年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陕科专发〔20191号)文件精神,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此次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我校可作为参与单位申请,请相关学院积极组织教师与相关企业作,共同申报该类项目。

 

附:关于发布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2018-2019年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陕科专发〔20191


                                                                                                                            科技处

2019326

 


关于发布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2018-2019年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科专发〔20191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技局、韩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22号),省政府决定十三五期间,围绕智能制造、能源化工、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材料、现代农业等10个重点产业领域,启动实施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论证成熟的专项依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分批发布分批启动。

按照省科技重大专项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布智能制造能化资源清洁转化与高效利用2个重大专项2018-2019年度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由专项、项目、课题、子课题四级组成。专项限定产业领域,项目确定研究方向,申报指南具体规定课题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和相关要求。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内容以课题形式组织申报,课题可下设子课题。课题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课题指南的全部考核指标。

2. 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陕注册的法人单位,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坚持需求导向、应用导向、结果导向,工业类项目原则上由龙头骨干企业或企业化运行的新型研发机构牵头承担,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

3. 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可根据需要,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子课题应有效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欢迎国内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创新主体与课题牵头单位合作,联合或独立承担子课题,评审与立项过程按照相关规定与陕西省内单位平等对待。

4. 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应建有研发机构,或依托相关领域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课题研究。

5. 课题牵头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 。每个子课题设1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子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负责统筹管理课题整体实施进度、经费安排和结题验收。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全程参与课题的组织实施,在课题执行期内为课题牵头单位的全职人员或受聘人员。

课题及子课题负责人可同时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其他在研项目,但在所承担的重大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前,不得再申报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专项实施方案、申报指南编制组成员不得担任课题负责人。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或参与实施。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课题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申报:

    13年内承担(或申请)国家或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时,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项目申请人或单位;

    2)课题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且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

    7. 课题申报内容应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或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一经发现信息不实,将影响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的科研诚信记录及项目(课题)申报。

    8. 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如实申报。鼓励牵头企业加大配套资金投入,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不低于50%

    二、申报程序

    1. 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2. 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及具体专项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一经受理,申报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3. 经申请单位、推荐部门逐级审核,填写推荐意见(直报单位除外),提交省科技厅。

    推荐部门按属地及就近原则设置: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技局,韩城市科技局,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省属大型企业集团为推荐部门。

    中央在陕及省属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其他科研事业类单位直接报送。其余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当地推荐部门推荐。

    陕西科控集团所属科研院所及其子公司由陕西科控集团推荐申报,陕西科工集团及其子公司由陕西科工集团推荐申报。

  2. 通过审核的项目,经系统生成书面打印申报材料(有条形码和水印)A4纸简装一式2份,按要求盖章后统一报送。

    三、申报时间

    1.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1953日下午1700

    2. 推荐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1958日下午1700

    3.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510日下午1700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政务大厅。

    四、联系咨询

    1. 高新技术发展处(项目咨询):武鹏 029-87294225

    2. 系统受理及技术支持:雷霆 029-81773390  

    3.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业务咨询):范孟慧029-81294717

    4.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处:1533911353756—10日开通)

    附件:

  3. “智能制造”专项2018-2019年度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能化资源清洁转化与高效利用”专项2018-2019 年度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2. 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申报书(样表)

    3. 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

    4. 智能制造专项工作分别表和质量成本进度表(样表)

     

     

     

     

     

     

     

     

     

    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联席会议办公室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19321

附件【附件1:“智能制造”专项2018-2019年度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能化资源清洁转化与高效利用”专项2018-2019 年度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申报书(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智能制造专项工作分别表和质量成本进度表(样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