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17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期间,我校涉及的项目主要为2017年度立项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共计17个,其中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撑计划—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工程16个、社会发展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1个,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
1. 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全面总结,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科技处进行审核;
2. 项目需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2),说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延期原因、申请延期期限等要素,延期验收一般为半年,有特殊原因的不超过一年。
延期申请表应于3月29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
3. 各相关学院应按照验收要求,对照项目合同书预期成果和技术指标,对项目验收总结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验收评价材料(项目纸制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科技处。
三、验收评价材料
1. 项目验收申请表(具体见附件3);
2. 《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具体见附件4);
4. 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
5. 涉及技术经济指标有关证明材料:
(1)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具体见附件5),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公章。
(2)技术参数检测报告(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技术指标参数的,应提供具有质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项目合同涉及企业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应提供项目合作企业在执行期各年度企业负债、利润表,验收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
(4)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及检索证明等科技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6. 项目验收证书(具体见附件6,此件不用胶装);
7. 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具体见附件7,此件不用胶装)。
以上材料1—5需按顺序胶装成册,6和7分别单独简单装订。
四、其他要求
1. 此次项目验收评价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学院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情况,严格审查验收材料。
2. 在验收过程中,各项目负责人可先提交1份电子版材料和1份纸质材料,用于学院和科技处进行初步审核,避免材料有误出现反复打印现象,同时减少项目负责人跑动次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亚健 刘创
电 话:86173214
邮 箱:xatu86173054@163.com
科技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