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省级重点实验室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技处有关文件通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启动,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集中受理研究期限至2019年6月到期的科研计划项目,包括自然科学专项(附件1)、人文社科专项及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附件2)、重点实验室和产业化项目(附件3)。2019年12月份到期的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题验收。
二、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专项结题
1、项目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登录结题系统填写结题信息,完成后提交结题申请并打印系统生成的结题申请书,提交学院进行审核;
(2)学院科研秘书对照项目责任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报送科技处;
(3)科技处将纸质材料与网上结题信息对照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学校提交至陕西省教育厅。
2、项目结题材料要求:
结题申请书与立项责任书(复印件)简装成册,一式3份;项目研究报告与成果附件简装成册,一式1份。项目研究报告在系统“结题文档”一栏上传,所附论文、论著、专利等成果附件只需提交纸质材料。
结题成果形式及数量必须满足责任书要求,论文成果应标有项目资助号,没有标注的成果在结题时不予认定,高水平论文必须附检索证明。
学校将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并视各学院结题情况,增加或减少下一年度教育厅项目的申报推荐名额。
3、项目结题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
专项项目结题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4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科技处。
三、产业化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
产业化项目以学院单位进行组织验收会议;重点实验室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验收以重点实验室或研究基地为基本单位进行组织验收会议。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项目,项目负责人为省内的,项目以会议形式组织验收;项目负责人为省外或国外的,项目采用结题方式进行,提交结题材料即可。
1、验收程序
(1)该类项目首先采用线下填写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验收申请、验收证书及验收资料等材料并提交学院或重点实验室审核,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4和附件5;
(2)学院或重点实验室对照项目合同书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报送科技处审核;
(3)针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相关学院或重点实验室组织准备验收会议,科技处配合联系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委员会专家成员,协调验收会议时间和地点;
(4)通过验收的项目需要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
2、验收要求
产业化项目,完成1-2项即可组织会议验收;重点实验室项目、研究基地项目,完成3-5项,即可组织会议验收;完成一批,验收一批。
教育厅以每年的验收通过率作为下年度的立项参考依据,请各学院、重点实验室、相关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跟进项目验收事宜、积极督促项目负责人准备验收材料,务必于2019年9月前完成一批项目验收,提高该类项目验收通过率。
自然科学专项结题、产业化项目和重点实验室项目验收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科(行政楼417办公室,联系人:王亚健 刘创,电话:86173214)。
人文社科专项结题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办公室(行政楼413办公室,联系人:苗静 郝烺超,电话:86173054)。
科技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