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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2019-04-26   审核人:   (阅读)

各有关学院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对外磋商协调情况,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结合对外磋商协调情况,选择立项。

、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报需要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根据科技部的统一安排,系统2019515日开通,为确保项目提交成功,各项目负责人201961012点前在申报系统提交至学校管理员进行审核。

2、各项目负责人若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统中使用,如无账号,需将申报该类项目的“申报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电子邮箱、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于201951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由学校管理员统一开通申报帐号。

3、我校推荐单位:请统一选择“陕西省科技厅”。

4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5、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组成员(课题负责人)进行查重确认,重点专项有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查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6项目申报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重点专项申报经验,请提前准备如下附件:

1)联合申报协议:我校为牵头单位项目建议一对一签署,电子版先发至合作单位打印签章后寄回,如有外地单位请提前两周以上准备;

2)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需在系统中上传项目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3)外籍港澳台专家证明材料: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4)自筹资金承诺函:指南有要求提供需要上传至系统,一般由合作单位企业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若指南无自筹经费要求的专项,无需提供配套经费承诺函。

7、联合申报单位要求: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83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8、形式审查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参见指南中所列形式审查要求认真自查学校在报送纸质预申报书前,请按照形式审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9、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三、其他事项

1、科技部原通知链接:

http://service.most.gov.cn/2015tztg_all/20190423/2920.html

2、预申报书格式及附件可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3、纸质材料的报送: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于201961112点前提交科技处项目科(行政楼417室)。

联系人: 王亚健 刘创

联系电话:86173214

电子邮箱:xatu86173054@163.com

                                                   科技处

                                               2019426

 

附件【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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