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接陕西省科技厅通知,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政发〔2019〕11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我校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由陕西省教育厅负责推荐;具体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尚未分配,但每年一般不超过2个。各相关学院对本单位申报材料初审,经由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方可上报。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行限额推荐,原则上各学院只推荐1个候选人。学校审核后择优推荐。学院上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前。
三、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选才范围,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组织好专家咨询评议工作,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2.已入选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不再申报。
3.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得再通过地市申报),且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4.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申报。
四、推荐材料报送
1. 2019年陕西省中青年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1,一式一份),学院填报后,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科技处项目科(行政楼417)。
2.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王莉 张薇 029-87294265
校科技处项目科:王亚健 刘创 029- 86173214
邮箱:xatu8617305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