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执行期已满的项目,应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项目类别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一般项目工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农业领域,工业领域重点项目,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青年科技新星项目。
三、结题验收程序
1. 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先完成财务验收。请将相关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别、财政补助金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送科技处项目科,由科技处统一向省科技厅条财处提出财务验收申请。
2. 2015年(含)以后立项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使用申报时的账号和密码登陆“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办理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根据提示按要求撰写“科技报告”并提交,待学校和科技厅审核。
3. 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线填写“结题验收申请书”,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填写结题验收报告,上传相关附件并在线提交,等待学校、推荐部门、科技厅业务处室和计划处逐级审核。(注:验收申请书中的经费支出情况,需先打印出来并到财务处审核,审核无误后,再在系统中提交正式版材料,避免反复修改。)
科技报告的核心内容须在项目验收申请(技术总结报告)中再次提交,原因是科技报告和项目验收申请使用用途不一样,所受理材料的上级部门不一样。
4.审核通过后,待项目状态为“待接收纸质”时,再打印正式版结题验收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5.草拟验收意见电子版1份,见附件2。
6.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登陆“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验收证书”并网上提交,待学校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工作进度状态为“待接收纸质”时,再打印正式版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并报送科技处,由省科技厅进行审核盖章。
四、结题验收要求
1.时间节点要求:“科技报告”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31日,“结题验收申请书”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6日(30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外),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9日。
2.结题验收材料要求:按照验收申请书、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项目技术总结报告(见附件2)、附件证明材料(论文及检索证明、专利、获奖、研究生培养、检测报告和应用证明等)的顺序装订成册(一般项目,一式三份;重点项目,一式六份),每一项材料之间插入彩色隔页纸区分。
3.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4.2017年以前(含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无需提供验收意见、检测报告和应用证明,无需进行技术验收。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积极实施,按要求及时提交验收材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王亚健、刘创
联系地点:行政楼417室 联系电话:86173214
科技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