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两年后的结余经费将予以收回。
根据基金项目结题后两年的计算方法,2020年底将对2017年度结题项目(2017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2018年度准予结题的项目)的结余经费进行收回。收回的资金范围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资金结余数”以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实际支出数为基础,不考虑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情况。
特别提醒:由于我校财务处一般于12月10日左右开始进行年度决算封账,请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时间,按照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合理合规使用结余经费。
附件:2017年度结题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