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教技办〔2020〕7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2021年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特别说明:2010年以前挂牌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本年度不再支持重点实验室项目,依托我校建设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挂牌时间均在2010年以前,因此本年度我校无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名额)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2020年度以前已分配过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的人员在2021年项目申报时继续使用原有帐号和密码。今年首次申请人,由科技工作部分配帐号。
(一)一般专项项目
1、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各单位申报限额见附件1。
2、项目申请人截止2020年12月1日年龄小于35岁,具有博士学位;其中,申请自然科学专项的申请人应为近五年入职的博士,且在近三年申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获得资助(2020年度入职的除外)。
3、资助额度:自然科学专项2万元,人文社科专项1万元;一般专项不再填写经费预算。
4、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2,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
5、申请人下载附件填写《专项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学院,科研秘书对申报人资格审查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后,科研秘书于2020年12月2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最终排序表(一式1份,需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会议纪要(一式1份,含电子版)上报科技工作部,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同时,学院评审通过的项目申请人于2021年1月4日17:00前登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
经学校评审及系统审核通过的项目,双面打印系统生成的正式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上报各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于2021年1月6日10:00前报送科技工作部。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
1、申报数量不限,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
2、项目申请人截止2020年12月1日年龄小于45岁。
3、资助额度:10万元。
4、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1篇,论文+专利+其他成果≧5,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咨询报告非必填项;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要求,验收时须有合作企业应用证明。
5、申报程序:申请人于12月28日17:00前登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合作协议、合作企业配套资金证明等有关电子文档作为附件,生成项目申请书,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合作协议、合作企业配套资金证明、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5份上报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于12月31日10:00前报送科技工作部。(提示:项目申请时无需提供查新报告,获批立项的项目在验收时仍需提供查新报告)
(三)重点研究项目
1、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必须与平台的研究方向一致,由平台组织申报并列出推荐顺序,排序清单需平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平台公章(或学院代章)。光电子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高校新型智库,可申报3-5项;陕西高校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研究中心,限报3项。
2、 截止2020年12月1日,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3、资助额度: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为10万元,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为3万元,智库项目为3万元。
4、预期成果要求:
(1)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研究报告1份;论文≧1篇,论文+专利+其他成果≧5,其中核心至少1篇,咨询报告非必填项,要求有技术指标。
(2)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研究报告1份;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3,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一部著作可视作2篇论文。
(3)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研究报告1份;咨询报告必填且≧1篇,咨询报告+其他成果≧3,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
其他成果如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等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的前提下,请勿填写不切实际的成果数量和成果类别。
5、申报程序:申请人于12月28日17:00前登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后,生成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5份上报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于12月31日10:00前报送科技工作部。
(四)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1、申请人应为已获批的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成员,且年龄不超45周岁(截止2020年12月1日)。
2、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2个项目,项目研究方向应与团队的研究方向一致。
3、资助额度:8万元。
4、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1篇,论文+专利+其他成果≧4,其中核心至少1篇,咨询报告非必填项,要求有技术指标。
5、申请程序: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项目申请人于12月28日17:00前登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科研秘书对申报人资格审查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科研秘书于2020年12月28日17:00前将团队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需团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上报科技工作部,经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双面打印系统生成的正式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上报各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于2021年1月6日10:00前报送科技工作部。
三、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2、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4、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不同来源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5、所有类别项目的研究期限均建议填写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预算中不出现版面费、办公用品等费用。
此次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工作部联系。
自然科学专项、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报事宜,请联系科技工作部自然科学办公室(行政楼619办公室,联系人:王亚健,电话:86173214)。
人文社科专项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事宜,请联系科技工作部人文社科办公室(行政楼621办公室,联系人:郝烺超,电话:86173054)。
科技工作部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