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2021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期已满的项目,应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项目类别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一般项目工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农业领域,工业领域重点项目,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青年科技新星项目,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计划。
子课题项目应联系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结题验收,并及时反馈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做好备案登记。
三、结题验收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应使用申报时的账号和密码登陆“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办理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根据提示按要求撰写“科技报告”并提交,待学校和科技厅审核。科技报告模版及常见形式审查问题见附件2。
2. 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先完成财务验收审计。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会计事务所,联系财务审计事宜。
3. 科技报告通过审核后,方可在线填写“结题验收申请书”,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填写结题验收报告(总结报告模板及填写要求见附件3),上传相关附件并在线提交,等待学校、科技厅业务处室和计划处逐级审核。(注意:验收申请书中的经费决算表,需先打印出来并到财务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在系统中提交正式版材料,避免反复修改。)
科技报告的核心内容须在项目验收申请(技术总结报告)中再次提交,原因是科技报告和项目验收申请使用用途不一样,所受理材料的上级管理部门不一样。
4.审核通过后,待项目状态为“待接收纸质”时,再打印正式版结题验收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5.草拟验收意见电子版1份,见附件3。
6.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登陆“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验收证书”并网上提交,待学校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工作进度状态为“待接收纸质”时,再打印正式版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并报送科技工作部,由省科技厅进行审核盖章。
四、结题验收要求
1.时间节点要求:“科技报告”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7日,“结题验收申请书”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日(30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外),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9日。
2.结题验收材料要求:按照验收申请书、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项目技术总结报告(见附件2)、附件证明材料(论文及检索证明、专利、获奖、研究生培养、检测报告和应用证明等)的顺序装订成册(一般项目,一式2份;重点项目,一式5份),建议每一项材料之间插入彩色隔页纸区分。
3.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
4.2018年以前(含2018年度)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无需提供验收意见、检测报告和应用证明,无需进行技术验收。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积极实施,按要求及时提交验收材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工作部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王亚健、冯倩 电话:86173214
地点:行政楼619室 邮箱:382918679@qq.com
科技工作部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