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共用信息系统技术基础指南项目的通知
2023-03-23   审核人:   (阅读)

各学院:

近日,解放军某部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了2023年全军共用信息系统技术基础指南68条涉密需求信息,包括军用标准化、装备质量、装备科技信息和国防知识产权4个专业方向,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装备技术基础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并具备相应研究经历。申报人同年申报及承担的共用信息系统技术基础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包括联合申报的情况),申报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立项论证报告应涵盖指南发布项目条目的全部研究内容,不允许针对部分研究内容进行申报。

3.允许以团队攻关形式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申报入围的团队,由委托方与牵头单位签订总承合同,总承合同中明确各分承研单研究内容和经费;科研经费全部拨付至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向分承研单位拨付分承研经费。

4.立项论证报告应满足指南需求信息所列需求背景、研究内容、考核指标、进度、成果形式等要求;申报经费不能超出需求信息所列的经费限额,具体支持经费结合竞争择优和审查确定。

5.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且尚未解禁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

6.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报人进行申报。

7.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所有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

二、指南查阅

涉密指南请到行政楼623查阅。

三、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人在查阅指南初步确定申报后,将具体申报意向报至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于2023年3月25日前报送军工科研办公室。

2、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项(包括联合申报项目),学校将全部申报情况汇总后,如存在同一指南不同学院多人申报情况,将组织评审确定最终上报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立项论证报告》纸质15份,A4纸单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保密资质复印件1份,A4纸,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须与保密资质单位名称一致);如保密资质的单位名称与《立项论证报告》申报单位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4.光盘1份,内含《立项论证报告》(包括word版本和PDF盖章扫描件)、《申报单位信息表》(包括word版本和PDF盖章扫描件)、申报单位保密资质(PDF盖章扫描件),以及全军技术基础计划申报系统“.atk”数据包文件。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立项论证报告电子版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项目论证报告。

2.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信息表。

3.保密资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保密资质。

(三)注意事项

1.《立项论证报告》填写的项目编号、名称必须与指南信息一致。

2.项目申报经费不得超过指南对应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3.立项论证报告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联合申报项目的须加盖所有申报单位公章,可接受并行盖章的多个盖章封面);至少提交一份鲜章立项论证报告,其它可为复印章。

4.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7及以上系统可读。

5.对于联合申报的情况,牵头单位应确保具备与参研单位签订合同的条件。

五、申报材料提交

1、校内集中受理时间为3月28日,集中受理时,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光盘)需放入一个文件袋中,封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及联系方式;光盘盘面需标明项目编号、申报单位。

2、请严格按照学校保密流程完成申报。

3、申报软件及附件请联系科研院领取。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8617321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3月23日



版权所有©西安工业大学科技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邮编:710021
电话:029-8617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