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秦创原平台建设,2024年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以促进两链融合加强需求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主线,通过布局重点项目,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能力建设,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现发布2024年度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2024年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创新生态优化专项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创新能力支撑专项计划和区域协同创新专项计划。
二、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2日-6月26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请人下载附件《2024年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对照指南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的要求进行填报,同时签字确认《项目申报承诺书》,不得随意缺项或省略。
2、本年度实行限项申报,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项;申报项目应经过学院推荐排序,汇总表应加盖学院公章,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由学院集中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3、所有资料简装成册(一式4份),包括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项目申报承诺书、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及项目指南明确要求的有关材料。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未央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的项目,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未央辖区范围内。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资金承诺函。
(三)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未央区项目申报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四)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五)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承担在研(未验收)区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五、注意事项
1、区科技局另行通知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在此次集中申报范围。
2、指南要求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的项目类别,必须出具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由协作单位或学校出具,优先考虑协作单位出具。
3、本年度支持的项目类别主要为应用技术研发储备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和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
4、应用技术研发储备项目优先考虑与未央区企业达成技术合作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1月后)的项目;软科学项目必须与未央区有关部门实际需求相结合,形成明确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请各学院于6月26日16:00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双创楼110自然科学办公室。
联系人:蔡文鑫、王亚健 联系电话:8617321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