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和项目类别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坚持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采取自由探索+有组织科研的方式,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24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共分为五类:
1. 一般专项项目:主要资助省属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自由探索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为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
2.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省教育厅建设的相关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分为重点实验室项目、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等四类。(此处相关基地平台均为省教育厅发文批准建设的平台,陕西省重点实验室本年度不再设立项目支持。)
3.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相关度高,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小试,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及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的研究项目。包括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分企业专项和秦创原总窗口专项)、教育管理专项三类。
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不设申报指南,自由申报;政企联合资助项目面向所有陕西高校,由申报人根据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具体见附件2、3);教育管理专项由省教育厅机关各(部)处室根据职能业务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需求,遴选确定。
4.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以已经通过验收或正在建设期内的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为依托,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5. 基础研究院项目:委托陕西基础科学(数学、物理学)研究院和陕西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数量和方式
(一)一般专项项目。
1.一般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可推荐指标为自然科学专项18项、人文社科专项5项,各学院限报指标见附件1。由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及申请书评审,择优推荐,并列出推荐顺序。学校将根据全校整体申报情况,并结合申请书质量、各学院项目结题情况、国家基金申报情况进行择优推荐。
2.年龄要求:项目申请人年龄小于35岁(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优先予以推荐。
3.资助额度:自然科学专项2万元,人文社科专项1万元;一般专项不再填写经费预算。
4.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2,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
5.申请人下载填写《专项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学院,科研秘书对申报人资格审查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后,科研秘书于2024年8月2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份)、最终排序表(一式1份,需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会议纪要(一式1份,含电子版)上报科研院,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同时,学院评审通过的项目申请人于2024年8月30日17:00前登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
经学校评审及系统审核通过的项目,双面打印系统生成的正式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上报各学院,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于2024年9月3日10:00前报送科研院。
(二)重点项目。由所在科研平台根据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原则上每个科研平台最多可申报2项,平台择优推荐,并列出推荐顺序。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该为依托申报的科研平台成员。
年龄要求:项目申请人年龄小于45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资助额度:
(1)重点实验室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项,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
(2)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项,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
(3)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项,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截止7月底,结题率低于70%的高校暂停本年度申报该类项目资格。
(4)智库内涵建设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3万元/项,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高校新型智库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
3. 预期成果要求:
(1)重点实验室项目、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5,其中核心至少2篇,要求有技术指标。
(2)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研究报告1份;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3,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
(3)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研究报告1份;咨询报告必填且≧1篇,咨询报告+其他成果≧3,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
其他成果如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等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的前提下,请勿填写不切实际的成果数量和成果类别。
4.申报程序:申请人登陆系统于9月2日之前完成在线申报,生成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1份,经所在科研平台审核签字后上报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于9月5日17:00前报科研院。
(三)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1.产业化培育项目
(1)该类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相关度高,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小试,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项目申报要求必须有和企业实质性合作合同,且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截止7月底,结题率低于70%的高校暂停本年度申报该类项目资格。其他高校综合考量学校实际情况,由个人申请,校内审定后择优推荐。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
(2)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5,其中核心期刊至少2篇,咨询报告非必填项;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要求,验收时须有合作企业应用证明。
(3)申报程序:申请人于9月2日17:00前登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需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合作协议(必要)、合作企业配套资金证明(必要)、相关技术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必要)、其他有关附件(论文、获奖等复印件)等有关电子文档作为附件,生成项目申请书,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导出双面打印一式1份上报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于9月5日17:00前报送科研院。(提示:项目申请时无需提供查新报告,获批立项的项目在验收时仍需提供查新报告)
2.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岁(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高校按照企业发布的申报指南,对接企业需求,实施揭榜挂帅。企业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秦创原总窗口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
3.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该类项目由委厅机关各处室根据业务需求,遴选确定项目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和项目承担人。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首批验收结果为延期验收的团队暂停本年度申报该类项目资格。首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团队,哲学社科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6万元/项,自然科学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首批验收结果为通过和正在建设期内的团队,哲学社科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自然科学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8万元/项。
申请人应为已获批的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成员,且年龄不超45周岁(截止2024年7月31日)。
每个团队限报1个项目,项目研究方向应与团队的研究方向一致。
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4,其中核心至少2篇,咨询报告非必填项,要求有技术指标。
申请程序: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项目申请人于9月2日前登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科研秘书对申报人资格审查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科研秘书于9月3日前将团队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需团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上报科研院,经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双面打印系统生成的正式项目申报材料(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一式1份上报各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于9月5日前报送科研院。
注意事项:本年度申报系统对各类项目的预期成果类型及数量设定了相应的要求,若通知中预期成果要求与系统设定不符,请以系统设定要求为准,如预期成果不满足系统设定的最低要求,项目申请将无法提交。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三)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五)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六)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本单位申请项目的初审、查新和筛选工作。要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避免出现意识形态问题。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七)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往年已分配过教育厅项;今年首次申请人员,由科研院分配帐号。
(二)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4年9月3日(星期二)24: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自然科学专项、重点实验室项目、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自然科学办公室(联系人:蔡文馨、王亚健,电话:86173214)。
人文社科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申报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办公室(联系人:汤鹏,电话:86173054)。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29-8766949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