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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西安工业大学科研合同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2025-03-17   审核人:   (阅读)

为规范我校科研合同全流程管理,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在科研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科研合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科研合同包括纵向科研合同、横向科研合同,以及相关的补充、变更、解除等合同或协议。

科研合同的订立、登记、管理实行学校、学院(研究院)、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制度。

(一)科学技术研究院是科研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科研合同的审批及全程跟踪管理工作。

(二)学院(研究院)负责科研合同相关条款的审核,为科研合同任务的实施提供指导、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是科研合同任务和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及进度计划开展工作,按预算及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纵向科研合同包括纵向科研项目任务书(预算书)、联合申报协议以及科技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科研协议。

纵向科研项目任务书(预算书),是我校因承担国家、省部及地市厅局相关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任务所签订的任务书、计划书、预算书、协议以及以其他名称出现的任务书。其任务书(预算书)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纵向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是我校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纵向科研项目时,为确保业务的相关性、真实性,明确分工及研究目标、权利和义务,并约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权益分享办法,所签署的协议、备忘录以及以其他名称出现的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应当选用部门或行业以及学校制作的范本,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填写。

纵向项目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分配,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没有相关管理办法的,原则上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应约定归属西安工业大学或者与联合承担单位共有。

纵向科研项目任务书(预算书)、联合申报协议、科技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协议,由学院负责审查后,交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审核后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办理OA用印流程(国防纵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学校印章使用申请表》),加盖西安工业大学公章后生效。

横向科研合同是指企事业单位委托或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的各类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许可合同。

横向技术合同条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遵循自愿协商、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横向科研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加盖“西安工业大学技术合同章”方可生效。如甲方要求合同要加盖学校公章,办理OA用印流程(国防纵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学校印章使用申请表》),加盖西安工业大学公章后生效。

横向技术合同采取审查制度。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审查技术难度、可行性、履行能力、经费预算、人力资源配置和时间进度安排、知识产权、成果归属、违约责任、争议等涉及各方权责的条款和合同格式,审查合格的科研合同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技术合同章使用审批表》,所属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报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合同审核合格后加盖《西安工业大学技术合同章》。

我校承担的涉密科研合同,立项部门已确定密级的,项目所涉及密点的文件、合同、资料等按原确定密级执行,除一般设备或原材料采购外,原则上不得变更科研任务的密级。

未经学校同意或授权,我校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学校名义与第三方签订科研合同。如有违反,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更改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和更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研究内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委托方、合作方同意,经所属单位审查签字后,报科学技术研究院与原合同一并存档备案。

在科研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如违反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侵犯学校及他人知识产权,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或损坏学校声誉的,所属单位及科学技术研究院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并报请学校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对违反国家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到期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项目负责人要及时与委托方、合作方协商,提出合同延期或终止的处理意见,并订立补充合同后,提交科学技术研究院与原合同一并存档。

科研合同履行完毕,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要对合同中规定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报告或技术报告,并交所属单位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备案。

通知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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